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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1 空格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青岛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市税务局门户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下载。对本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青岛市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6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3931065,传真:0532-8393125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青岛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宣传发〔2022〕5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依法推进主动公开事项

围绕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税费政策落地等方面,及时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发布各类税费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做好税收收入统计、人事任免、政府采购、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信息公开力度。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记者走基层、税法“六进”等10大类28项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公开质效持续提升。

(二)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依法依规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审查处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2022年,青岛市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均按规定时限答复申请人。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强化信息发布归口管理,加强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批和保密审查全流程管理,对发布内容把好审核关,确保内容准确、格式规范,高质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948条,总访问量达686万人次。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服务功能,上线无障碍阅读、模糊搜索、“一号登录”等便民功能,完善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产品、媒体解读的相互关联,便于纳税人缴费人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开设“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社会保险费”等专栏,服务保障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加大网站巡检力度,网站内容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绩效考核,明确考核细则和考核分值。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提升税务干部的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青岛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要求新标准,对照纳税人缴费人期盼,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更新速度有待加快、公开方法不够多样化、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

下一步,青岛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以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社会公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一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平台作用,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协作,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协同公开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发布方式,提升青岛税务信息发布影响力。二是持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法。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流程和内容,积极做好纳税人缴费人的宣传辅导,紧盯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重要税收政策和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并及时进行公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三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文图表、动漫、音视频短片等解读方式,丰富栏目内容,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认真落实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围绕4大方面26项重点任务,制发《2022年青岛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对职责范围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2022年,青岛市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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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1
来源:
青岛市税务局

本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青岛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青岛市税务局门户网站(qingdao.chinatax.gov.cn)下载。对本报告内容如有疑问,请与青岛市税务局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6号,邮编:266071,电话:0532-83931065,传真:0532-8393125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青岛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税总办宣传发〔2022〕54号)等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依法推进主动公开事项

围绕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税费政策落地等方面,及时在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发布各类税费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做好税收收入统计、人事任免、政府采购、建议提案办理等重点信息公开力度。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记者走基层、税法“六进”等10大类28项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公开质效持续提升。

(二)积极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依法依规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审查处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2022年,青岛市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3件,均按规定时限答复申请人。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强化信息发布归口管理,加强信息发布的内容审批和保密审查全流程管理,对发布内容把好审核关,确保内容准确、格式规范,高质高效完成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7948条,总访问量达686万人次。

(四)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门户网站服务功能,上线无障碍阅读、模糊搜索、“一号登录”等便民功能,完善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产品、媒体解读的相互关联,便于纳税人缴费人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开设“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社会保险费”等专栏,服务保障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加大网站巡检力度,网站内容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绩效考核,明确考核细则和考核分值。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提升税务干部的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青岛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要求新标准,对照纳税人缴费人期盼,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更新速度有待加快、公开方法不够多样化、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

下一步,青岛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以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社会公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一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平台作用,主动加强与主流媒体协作,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协同公开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发布方式,提升青岛税务信息发布影响力。二是持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法。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流程和内容,积极做好纳税人缴费人的宣传辅导,紧盯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重要税收政策和热点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并及时进行公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三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文图表、动漫、音视频短片等解读方式,丰富栏目内容,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认真落实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围绕4大方面26项重点任务,制发《2022年青岛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对职责范围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2022年,青岛市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等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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